sissi 2007年3月11日 星期日

週日的早上。

不知為何很早就醒了,想要送愛犬囡囡去洗個澡修個毛,可是寵物美容店還沒開,只好爬上網晃晃打發一下時間。

習慣性的打開bbs來看,逛幾個習慣逛的板,然後,逛到某討論板,看看前一陣子沒時間看的文章。

然後,看到一篇轉錄來的評論,轉錄者寫上「原作者已於日前自殺身亡」云云,我沒太在意,就跳過看了本文。但這文章的評論口吻好生熟悉......

又然後,文章的最下面,附了一個blog的連結,看到那連結我著實愣住了,我想,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,我認識這個bolg的主人!

點入blog中,一些與個人生活相關的文章都刪除了,只剩下評論,還有一些舊時的詩作,我看了看那些詩,是的,我確定我認識這個人,他是我大三時的男友!

「自殺身亡」?

急急翻看bbs上各版文章,手不自覺的發抖,再一次的,我確認了這個消息。

「2007.1.20 (六) AM9:00   被父母發現陳屍於自家燒炭自殺,這次他很堅決的沒有隻字片語,喝酒、吃藥、燒炭。他真的走了。」

他真的走了。


分手10年,10年來,我們沒有任何的交集聯繫。他的,和我的,住所、電話、情人,都換了又換,早已無可能再找到對方。

但是即使遲了,我還是知道了。
而且並不太意外。

說真的我想不出,比這更適合他的結局。
或說,早在交往之時,已可預見。

之間的往事太多,我們相遇在彼此最黑暗的一刻。
因為黑暗,
所以投入的是太多其實彼此都無法負荷的期待。

他的性格我太清楚,
那麼的自傲自大又自卑,憤世卻又害怕寂寞。
他的生命中最珍貴的,
是他的哥兒們,和他的才華與聰明。

「你是全世界最好的爛人」我說。
我們都擁有嚴重的自我毀滅性格。在那時。

是我生命中的井底。暗夜。

也是他讓我學會,
原來告別愛情的理由,可以不用有第三者介入。
選擇離開,是因為清清楚楚的知道,他不是我想要的未來。

然而我是記得的,他曾給我一口,溫暖的井。

然後,我還要說什麼呢?

回憶往事太無聊,
那些他的我的故事與情緒都已經定格,
在永遠都不該再翻動的過去。

頭好疼。

不想再想,為了逃避竟又昏睡到傍晚。
醒來,決定還是一記,為我們曾經共度的21歲。


『小定。你還真的逃掉了,人界。
我不哭,不送,不說再見。
因為道別,在10年前就已完成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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